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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ternet网络传真通信协议

2012-06-01

建议T37规定了“通道Internet E-mail传输网络传真数据的规程”,具体内容为:

(1)规定了应用Internet电子邮件作为存储转发系统进行电子传真数据传输的规程。

(2)支持建议F185的要求。

(3)决定接收设备能力的等效方法。

(4)提供交付通知的等效方法。

(5)不需要改变现行ITU的传真建议。

F.185给出了以实时和存储转发两种方式,在Internet上进行文件群发传真通信的指南。

建议T37规定了存储转发传真群发文件的邮箱,转发和投递所应用的被认可的IETF( InternetEngineering Task Force)协议,它不要求改变Internet标准和ITU电子传真软件建议。

(6)简单模式实现要求。

发送电子邮件的用户代理能力( Sender_User Agent capable of Sending E-mail)发送电子邮件的用户代理能力,接收或检索电子邮件的用户代理能力提供文件中MIME查封时,不显示可打印是MIME单一信息中多MIME TIFF轮廓S图像文件处理能力RFC。处理出现问题时提供通知RFC-2305应用其他TIFF轮廓(例如,对04网络传真机而言出境网关(ofFramp getewa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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