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传真数据传送规程的描述
2012-05-13
电子传真数据传送规程仅在运输层处于数据传送阶段适用。数据传送阶段是指完成运输连接的建立后和消除之前的阶段。下面就有关的规定描述如下。
(1)运输数据码组(TDT)长度。由各种终端所支持的标准最大TDT码组长度是128个八位组,包括数据码组首部的八位组。然而,当一个TDT码组与其他TDT码组拼接在一起时,TDT码组的长度可以缩至较低的值。结合一个选用的TDT码组大小的协商连接功能,可支持其他的最大TDT字段长度。可选长度为:256 .512、1024和2048八位组。若所请求的选用TDT码组大小不能被支持,则必须挑选一个可允许的较小数值。
群发传真中还应指出:商定的最大TDT码组大小是对TSDU终止符置“O”的那些TDT码组而言的,且比商定最大值小的几个八位组数据不应引起接收运输实体拒绝该TDT码组。
(2)网络传真运输服务数据单元(TSDU)的结束。TSDU结束符用于保护TSDU的完整性。在最后一个携带有涉及某TSDU信息的TDT数据码组中,TSDU结束符置为“l”。在例外情况下,发送这TDT码组可以不携带用户信息,以便允许在出现差错的某些条件下马上终止一个TSDU。
上一篇:
网络传真软件规程差错处理
下一篇: